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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:打造医养融合服务模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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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2年,我市进入老龄化社会。截至2015年年底,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65.7万,占户籍总人口的24.8%。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,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面临的问题,我市按照“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,社会参与,全民行动”的工作方针,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,着力优化养老服务供给,通过政策引导、资源互补、部门合力、多方参与的方式,积极培育以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补充、医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发展模式,先后打造了医保定点、医养融合的护理院品牌;“互联网+居家服务”的虚拟养老院品牌;养老机构、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6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三项“惠老保险”品牌。
多方着手多措并举
做强机构养老做实居家养老做优社区养老做活智能养老
市委市政府把养老服务工作纳入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大局统筹谋划,提出了更高水平的“老有颐养”目标,并把养老服务列为民生八大体系之一,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考核目标。我市自2006年每年都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实事项目,市人大、市政协每年都提出大量养老方面的建议和提案,为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路径。
近年来,我市先后颁布实施了《居家养老服务条例》《苏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》《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意见》《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》《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意见》《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意见》《老年人优待办法》和《苏州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等“一条例、两规划、八意见、十办法”系列文件,从做强机构养老、做实居家养老、做优社区养老、做活智能养老等多方着手、多措并举,已形成较为完备的政策支持框架,有效推动了我市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。
为统筹全市养老服务设施科学布局,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建设,2013年,苏州市在深入分析我市养老服务设施现状、老年人口分布、老龄化发展趋势和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,编制并出台了《苏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》。通过分区分级规划居家、社区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,科学设定近期、中期、远期养老设施发展目标,对我市今后各类养老设施建设的地理位置、规模大小、床位性质、配套标准、用地布局等方面给予了明确。专项规划的出台,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入有序的发展轨道。
苏州市还集聚合力、多方联动、多轮驱动加快养老服务建设发展。各级财政按老年人口每年每人260元预算投入养老服务事业经费;各级福彩公益金留存部分不少于50%用于发展养老事业;市里设立首期5000万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,增强创新型养老服务中小企业的投融资能力。通过实事工程来推动、大型项目来带动、扶持政策来撬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。
机构养老服务初具规模
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49.3张
经过多年的努力,我市机构养老服务已初具规模。截至目前,我市有各类养老机构231家,养老机构床位66424张,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49.3张。其中,民办养老机构116家,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33775张,占机构总床位的50.8%;护理院89家,护理型机构床位33801张,占养老机构总床位的51%,基本形成以市级社会福利总院为示范、各市区老年福利机构为骨干、民办养老机构为补充,全护理、半护理、生活能自理的养老方式并存,初级、中档、高档养老机构健全的发展格局。
居家养老服务也实现全覆盖。各市(区)建有居家养老指导中心,各街道(镇)建有居家养老管理中心,各社区(村)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。目前,一个以保障高龄、独居、空巢、失能和低收入老年人为重点,面向社会全体老年人,通过专业养老服务组织,提供生活照料、家政服务、康复护理、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,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所需的居家养老服务。全市建有699个日间照料中心(日间照料床位15424张)、助餐点767个、助浴点34个、中央厨房5个、规模化集中配送餐企业7个,万人以上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,城市社区助餐点的覆盖面达到50%以上,全市10个市区均建有信息化的虚拟养老院,基本满足老年人走出家门、进入社区享受日托、就餐、文体娱乐、精神关爱等服务需求。
近年来,苏州市率先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;率先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车、免费保险;率先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和提供养老补助服务(每人每月免费提供不少于3小时的居家上门服务);率先为低收入和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援助服务(根据身体状况,如居家养老每人每月免费提供不少于36小时或48小时的上门服务;如入住机构养老每人每月给予500元或700元的经费援助)。目前,已基本形成“三优四免三补贴”的普惠化老年福利待遇。(“三优”即行业、窗口单位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服务;水、电、气、通讯等服务行业为特殊老年人上门提供优质服务;涉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。“四免”即免费游览旅游景点,免费乘坐公共交通,免费健康体检和免费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“三补贴”即为老年人发放长寿补贴、援助补贴和体验补贴)。
为推动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,加快老年服务管理、医疗保健、护理康复、营养调配、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人才培养,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基地,对参训人员实行免费培训,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奖励,对符合要求的护理员给予特岗补贴。“十二五”以来,全市共举办养老机构及居家养老管理人员、护理人员、心理咨询员、养老评估员、助浴员、膳食营养师等各类培训班56期,9100多人参加了免费培训。目前,全市共有专职养老护理员8628人,在养老机构内服务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9.1%。
培育老年人产品生产研发基地
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养老产业制造业集群
就今后的养老服务,市民政局副局长郑利江表示,将坚持老龄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推进、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统筹发展、为老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开展,实现由过去政府直管包办向政府购买服务、引导市场服务、激活社会服务转变,加快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健康发展。
他说,苏州市《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已经市政府批准颁发。《规划》明确了“十三五”期间我市老龄事业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目标、主要任务和重点建设工程。今后,我们将抓好《规划》措施的配套细化、抓好任务的分解落实,使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更加完善、机构养老床位更加合理、养老服务保障更加到位、养老服务队伍更加专业、智能化养老产业规模更加扩大。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引导作用,通过建设补贴、运营补贴、特岗补贴、税费优惠等政策,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;通过合作、租赁、委托管理等方式,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的经营管理;通过发挥养老服务业引导基金作用,增强养老服务企业投融资能力;通过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,引导商业保险进入养老服务领域。
同时,苏州市还将进一步优化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政策环境,支持培育一批养老服务产业重大项目。引导养老服务提供方树立市场思维,提升服务水平。联合发改等部门,培育壮大适宜老年人需求的健康产品专业化生产研发基地,形成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和较长产业链的养老产业制造业集群。完善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,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。全面推行医养融合,重点支持护理型床位、养老服务组织内设医疗机构、家庭病床等建设。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、连锁化经营,逐步融合养老服务业与旅游观光、健康养生、新农村建设等业态,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。
来源:苏州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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